close

  • 서울
  • 남양주
  • 수원
  • 인천
  • 부천
  • 천안
  • 대전
  • 청주
  • 광주
  • 부산
  • 중국
  • 베트남

LAW-WIN

사건 영역

이름

전화번호

상담 신청

Case

chevron_right

지식센터

행정, 기업

[收到强制驱逐·出国命令通知时] 错过“执行中止”的瞬间,案件本身就失去了意义

 

 

 

 

 

您可能已经收到了出入境管理局的通知。 不是强制驱逐命令,就是出国命令。 此时,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想法:

 

“先回国,等以后再回韩国打官司不就行了吗?”

 

一旦产生这种念头,这起案件实际上就已经走向了失败

 


 

强制驱逐·出国命令是“不可逆转的行政处分”


在所有行政处分中,强制驱逐和出国命令是最具不可逆性的。 一旦执行:

立即丧失在韩国的滞留资格。

生活基础、家庭关系、事业活动将被彻底切断。

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现实中,再次入境都会变得遥不可及。

 

这种处分的本质很简单:执行的瞬间,“恢复原状”的概念将彻底消失。 因此,这场诉讼的胜负在正式庭审(本案)之前就已经见分晓了。

 

 

 


 

为什么“以后赢了就行”在法律上行不通?


在强制驱逐案件中,只关注“本案判决”的战略是致命的。 原因如下:

 一旦出国,在韩国境内进行诉讼本身将受到极大限制。

 诉讼的实效性(诉的利益)实际上会崩溃。

 

也就是说,当事人离开的瞬间,法院需要判断的“现实依据”也随之消失。 因此,这类案件的成败并非取决于最终判决,而是在申请执行中止阶段就已经决定。

 

 


 

在强制驱逐案件中,执行中止不是“选择”,而是“必须”


执行中止并不是“试一下也无妨”的选项,而是唯一的出发点。 法院在执行中止阶段考量的问题非常明确: “一旦出国,这种损失是否能通过判决来挽回?”

 

答案永远是:不可能。 因此,法院在处理强制驱逐·出国命令案件时,最倾向于认定其存在“难以恢复的损失”。

 


 

如何瓦解行政机关“维护国家秩序·公共安全”的主张?


在出入境案件中,行政机关几乎必然会主张: “为了维护国家秩序和公共安全,必须立即执行处分。”

但这种主张并不会被盲目采纳。在实务中,必须区分:

✔ 抽象的秩序维护主张

✔ 还是存在具体且迫切的危险

 

仅仅因为有犯罪记录或违反滞留规定,并不意味着必须立即将其驱逐出境。

 

执行中止并非否定国家秩序的程序,而是在最终判决下来之前,保护当事人留在国内受审的程序。

 


 

现阶段不需要证明“处分完全违法”


在执行中止阶段,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点就足够了:

✔ 有可能忽略了滞留情况、家庭关系等考量因素。

✔ 有可能违反了比例原则。

✔ 裁量权行使过程可能流于形式。

 

这个阶段的核心问题是:“即便现在不将此人驱逐,是否仍能进行审判?” 在大多数案件中,答案都是肯定的。

[在线咨询入口] 

点击即可跳转至咨询申请页面

 


 

强制驱逐案件中最危险的判断


最危险的想法就是:“先出去再说。” 在强制驱逐案件中,离境即意味着案件的终结。

 

因此,此类案件必须始终这样开始: 在讨论违法性之前,必须首先判断“现在是否可以把人赶走”。 如果错过了这个判断时机,即便将来拿到了胜诉判决,也无法发挥任何作用。

[法律法人 法胜 | 查看地图]

 


 

撰写律师:李承佑 | 代表律师

 

 

- 建国大学 法学学士

- 第 47 届司法考试合格

- 司法研修院结业 (第 37 期)

- 大韩律师协会注册 刑事专业律师

- 大韩律师协会注册 破产专业律师

비슷한 지식칼럼

관련된 성공사례

navigate_next
navigate_before